抚养费的变更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变更包括增减免三种情况。抚养费的增加是孩子必要时提出的,不仅因为物价调整,原来的金额很难维持孩子的生活所需要的孩子升学,实际上所需要的抚养费超过了原来的金额,孩子生病,抚养方可能无法支付所有的医疗费,或者有支付义务的人的经济收入显着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和生活水平有很大差异等。相反,有支付义务的父母和母亲也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减免支付抚养费。减少支付情况,主要是指支付方面,由于长期疾病和劳动力丧失,经济相当困难,不能按原来的金额支付,养育孩子方面可以承担孩子的大部分抚养费,可以要求减少支付。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被称为“抚养费”,包括儿童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在学校接受高中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必须承担,但由于费用高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支付的学校选择费用、考试分数不足引起的赞助费不应属于抚养费。

孩子上学未经父母双方同意,不同意的父母不支付这笔费用,同意的父母/母亲可以支付。

抚养费限于必要性,孩子购买电脑手机等,旅游费用,商业保险购买费用等,这些费用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儿童大病和不治之症的医疗费用,以社会医疗保险能够清算为限,例如儿童患肾功能衰竭需要更换肾脏的费用,儿童患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不属于抚养费的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这个费用的责任,没有法律上承担这个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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