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抚养费是指父母或者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支付给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在我国,抚养费在法律上是指子女在其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其抚养义务时,对子女的扶养。那么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河南锦盾郑州律师事务所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抚养费,如果出现子女向一方要求抚养费,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一些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承受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决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养育两个以上孩子的费用,可以适当增加,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计算抚育费的数额。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上述比例。

赡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等。

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承担费用的金额和期限,由双方协商;协商失败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协议或关于儿童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不得妨碍儿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规定金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变更包括增减免三种情况提高抚养费是指孩子必要时提出的要求,但由于价格调整,原来的金额很难维持生活所需要的孩子入学,实际上所需要的抚养费超过了原来的金额,由于孩子生病,抚养者有可能无法支付所有的医疗费,或者有支付义务的人的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和生活水平有很大的差距等。

与此相反的是,有给付义务的父母,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免除给付义务。减额主要是指一方当事人长期生病或丧失劳动力,经济困难,无法按原来的金额支付,养育孩子的一方可以承担大部分抚养费,可以要求减额。

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总之,夫妻离婚时,一般都会在签订协议时约定抚养费,不能说不付,否则这样的协议就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一开始不确定,后期可以向对方主张抚养费,一般都是通过诉讼解决。申请人须提供对方无付款义务证明、离婚协议、对方收入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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