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是强制性的吗?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是强制性的吗?

孩子在未成年时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需要父母抚养。但是,如果父母离婚,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是否规定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是强制性的吗?锦盾郑州律师事务所解析:

一、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是强制性的吗

在民法典中,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是强制性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由另一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扶养费。费用金额和期限长短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儿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二、子女是否可以要求以前拖欠的抚养费。

根据《民法》,子女可以要求先前拖欠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离异后,孩子是父母双方的孩子,无论父母是否直接抚养。

离异后,父母仍有权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

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父母没有达成抚养两岁以上孩子的协议,人民法院应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孩子的原则作出判决。八岁的孩子应该尊重自己的真实愿望。

满16岁不满18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幼儿费。

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儿童,有以下情况之一,父母有支付能力的,应承担必要的护理费用

(1)失去劳动力或未完全失去劳动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还在上学;

(3)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是强制性的吗?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由一方直接抚养,由另一方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所以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子女抚养费是强制性的,如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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