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继承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2019-12-06
- 锦盾法律
在夫妻财产分割时,关于婚后继承而得的财产,双方往往会存在争议,婚后一方继承的财产,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下面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郑州律师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详细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案情回顾
2018年6月份张某(女)和王某(男)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由于工作原因,总是聚少离多,双方沟通越来越少,再加上张某的父亲生病,王某的漠不关心,导致双方争吵不断。2019年3月张某(女)父亲去世,留下了一套房子,生前并未立遗嘱。
王某(男)的冷漠及双方频繁的争吵,让张某对这段婚姻彻底失望了,处理完父亲的后事,就与张某提出了离婚。但双方对于张某留下的这套房子是否参与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
郑州锦盾律师解析
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但张某(女)父亲在生前并没有留下遗嘱确实房产属于张某个人,在张某没有放弃继承或其他特殊事由的情况下,该房产份额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要离婚,张某父亲遗产的房产份额虽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张某尚未与其他继承人实际分割前,王某是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份额的。王某只有在张某及其他继承人实际分割房产后,才能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该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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