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租赁协议对方拖欠租金案件胜诉


  • 锦盾律师
  • 2022-08-01

2019年4月,宋某某因工程施工需要,与曹某某经协商一致后,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宋某某租用曹某某的压路机,每月租金为1.4万元,按月支付,后来宋某某因为不能及时付清租金,于2022年4月向曹某某出具了一份欠条,确认尚欠曹某某租金共计6.5万元,曹某某多次催要,宋某某仅于2021年2月支付了1万元,后来不不再付款了。

口头租赁协议对方拖欠租金案件胜诉
曹某某通过网络找到锦盾律所,经过咨询后,觉得律师给自己讲的很透彻,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的案件委托给了锦盾律师进行办理。
【律师分析】
本案中,虽然双方是口头约定,但在宋某某向曹某某出具的欠条中,体现了租赁的事实,给当事人曹某某的维权带来了有利的条件。
在庭审中,虽然被告宋某某并未到庭,但作为原告依然要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得益于庭前充分的准备,法院支持了当事人的全部主张。
口头租赁协议对方拖欠租金案件胜诉判决书
【法院裁决要点】
被告宋某某支付原告曹某某租金5.5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88元由被告宋某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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