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房子的归属怎么分


  • 锦盾律师
  • 2023-02-10

杜某在打工期间遇到了孙某,两人很快陷入爱河。2013年,双方以杜某的名义贷款买了套房,登记在杜某名下。该房总价37万元,首付款14万元,向银行贷款23万元,目前贷款已还清。
2014年开始,杜某和孙某虽然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此后多年,两人相处的一直都挺好。

分手了房子的归属怎么分
2022年,两人因生育问题产生分歧,双方大闹一场,杜某搬走,双方分手。关于房子的归属,双方多次沟通都没协商成功。一气之后,杜某将孙某起诉,要求依法判令该房归自己所有。
【案件结果】
房产登记在原告杜某名下,被告孙某虽然主张支付了首付款,但没有拿出能支撑自己主张的有效证据。且双方是从2014年开始同居的,也就是说支付首付款发生在双方同居之前,不能认定是被告孙某出资。而双方提供的证据表明是共同还贷,本案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考虑,在双方议价该房价值120万元的基础上,判决该房产归原告杜某所有,酌情原告杜某给付被告孙某40万元补偿。
分手了房子的归属怎么分
【锦盾房产律师建议】
恋爱时双方都抱着赤诚,在买房、买车等大额资金来往时,鲜少会签协议,这才导致分手后纠纷异常复杂。而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而没有协议、又无其他证据,事实又往往难以查明,给这类案件的处理上带来很大的难度,与此同时也导致法官自由裁量权非常大。
为了减少法官自由裁量给这类案件造成的诸多不确定性,同时便于查明案情,锦盾房产律师建议,同居前后买房务必签署产权确认书。除非做好了分手不要房的思想准备,否则即使情到浓时也还需要理性谈好,以免将来缘尽时曾相爱的两人对薄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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