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

从相识相知到相爱,再到步入婚姻,两个人是多么的不容易,可是婚后由于种种事情离婚了,成了一家人,再分开,肯定会牵涉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而且还是很复杂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

不管是双方自愿,还是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确定处理原则。

《婚姻法》第1087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议解决;

2.男女平等分割原则。

第1041条第2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分配原则。

第1087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㈣给予补偿的原则。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有义务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帮助对方工作等,负担较重时,有权要求对方离婚,离婚时,夫妻一方应予赔偿。方法由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㈡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时,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重婚罪;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存在其他重大过失。

6.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范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为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

《婚姻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下列情形下,夫妻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和经营收益;

(3)获得知识产权;

(4)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非民法第1063条第3款(即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5)其他应归共同拥有的财产。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实际上由当事人协商,法律上不干涉。因此,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就存在着净身出户的可能性。但是,如果在诉讼离婚时,法官对共同财产作出判决,则应遵循上述原则。此时将适当照顾无过失方,对过失方少分一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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