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在民法典中是如何实施的?


夫妻共同债务在民法典中是如何实施的?

现实世界中,家庭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欠下债务,夫妻之间因为债务产生的纠纷而选择离婚。如果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必须明确,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在民法典中是如何实施的?郑州婚姻律师解析:

一、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执行。

我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一起偿还。共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属于另一方的,由当事人协议清偿;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已婚夫妇,非婚同居、婚外同居、无效婚姻或解除婚姻,男女双方都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期间,从合法结婚之日起至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起。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取得的财产,包括夫妻双方通过劳动取得的财产和其他非劳动取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是个人财产,夫妻约定是个人财产。

4.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产权,双方享有平等权利,承担平等义务。

5.无法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估计为夫妻共同财产。

6.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来源等。,由双方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儿童、妇女权益的原则裁决。

7.夫妻一方死亡的,遗产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另一方所有,其余为死者的遗产,依照继承法律法规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在民法典中是如何实施的?按照规定,离婚时,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要一起偿还。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是有一定标准的。一方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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