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二次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二次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的原因,锦盾郑州律师解析

1、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意见,列举了14条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

其中第七条规定,由于感情不和分居已经3年没有和好的可能性(注:该内容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感情不和分居已经2年没有抵抗,应该无效)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分居1年,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情况下。

因此,离婚诉讼当事人6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双方的情况不符合上述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再分居一年的情况,在我国采取限制离婚主义的法律环境下,没有其他明显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官认定双方感情破裂是否有一定的自由裁定权,可以引用该条文判决不允许离婚诉讼。

2、事实上,起诉次数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只有一个: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只有双方当事人陈述,陈述内容不同时,法官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已经有了第一次起诉的依据,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但是还是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况具体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在6个月的和解期间,和对方一起生活,亲密接触的话,被认定为双方和好的迹象的可能性很高,夫妻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在二次离婚诉讼中判断不离婚的可能性很高。

因此,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提供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显得尤为重要,在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后的6个月和解期间,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注意不要与对方有不必要的交往。

二次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的原因
主要重视以下证据:

第一,双方谈离婚的微信、邮件聊天记录、录音等

二、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的证据

第三,为了防止对方收集证明双方感情还没有破裂的证据,必须尽量避免和对方在公开场合一起旅行、参加派对等。

3、现在很多人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是为第二次诉讼铺平道路,所以第一次诉讼不重要。为了节省等判决的时间,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向法院提出撤销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当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第一次提起诉讼时撤回诉讼的行为,认为双方仍有和解的可能性,不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而是将第二次离婚诉讼视为第一次离婚诉讼进行审理、认定。

因此,诉讼战略很重要,错误的步骤和细节可能会影响诉讼的方向,专业律师的价值往往在这个时候出现。

4、如果一方有特殊情况,患有精神疾病,其法定代表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第二次离婚诉讼法官不允许双方离婚,以维持家庭和社会稳定。

另外,如果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法官也不允许双方离婚,双方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判决。这种特殊情况很多,文章篇幅有限,不能一一列举。

二次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不离婚的原因文章的结论:

读完这篇文章的朋友可能会叹息,第二次起诉离婚有可能不离婚吗?特别《民法典》发表后,协商离婚需要30天的冷静期,现在的社会想离婚还是成为大问题?

事实并非如此。锦盾专业郑州律师有很多诉讼技术,可以迅速离婚,同时获得最大的权益。因此,如果有这方面的业务需求,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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