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办?


  • 锦盾法律
  • 2020-09-02

  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

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如果是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1、 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 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 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离婚夫妻的共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9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2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常说的离割财产,指得是分割夫妻共产,夫妻个人财产人所有,与分配。离婚财产的分配,先由夫妻共同协商,则不受范围限制。协商不成,根据法律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以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性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哪些财产是不计入共同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后,如果一方出轨等有过错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常见误区。
  根据《婚姻法》47条的规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形只包括: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婚姻法对于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情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婚内出轨并不包括在内。在下列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锦盾律师咨询

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团队100%免费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