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买的房算谁的

  • 2023-08-24
  • 锦盾律师事务所

丁女士与王先生是夫妻,两人结婚后生了一儿一女,2021年5月9日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后为了孩子,双方依然生活在一起。
2022年3月份丁女士买了一套房子,定金2万元是王先生支付的,剩余的42万余购房款都是由丁女士出的,房子也登记在丁女士自己名下。房子交付后,装修款126232元都是由王先生支付的。2023年7月初,两人吵架后彻底分开,丁女士带着儿子搬走了。王先生越想越气,要求分割房屋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诉至法院。

离婚不离家买的房算谁的
【锦盾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解答】
本案中,丁女士和王先生离婚后一直共同居住,此时双方已不再是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房子是以丁女士的名义买的,双方没有约定房产的各自份额,所以只能按各自出了多少钱对房屋按份共有。现在两人分手,双方共有的基础已经不存在了,而房子又登记在丁女士名下,房子应归丁女士所有,丁女士向王先生返还出资款。
本案法院判决要点:被告丁女士退还原告王先生房屋投资款156232元。
锦盾房屋买卖律师提醒:上述案例只是个案,实践中因为案情的差别,案件的处理方式不能一概而论,还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
离婚不离家买的房算谁的
锦盾房屋买卖律师建议,同居不同于婚姻关系的财产关系,如果确定要同居,在购买大件财物时,比如房子、车子等,如有出资建议要登记产权,或签署协议约定双方对房屋等大额财产的享有的份额,保留好大额财产的出资凭证以便在产生纠纷时进行维权。
在同居财产纠纷案件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导向,因此最好是能够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最在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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