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子加名离婚是一个人的一半吗?

结婚后房子加名离婚是一个人的一半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夫妇因婚后性格等各种原因离婚。财产分割成为离婚后的一些棘手问题。尤其是房产。结婚后房子加名离婚是一个人的一半吗?郑州律师解析:

如果有女性的名字,女性对房地产有所有权份额。但是,名字被分割的时候不一定是一半。关于分割有协议,没有协议,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地产的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婚前购买没有共同偿还部分,离婚时,房地产证明书只有男性的名字,房地产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人所有。

婚前购买住宅但共同偿还的情况下,房地产证明书只有男性的名字,根据婚姻法新司法的说明,双方婚后共同偿还的金额及其相应的财产附加价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的规定,财产权登记者必须向对方补偿。因为在生育票上签名的性质上是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所以婚前和婚后在法律效力上没有区别。

如果贷款还没有还清,就必须区房地产本身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共有财产,未偿还的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一方在结婚前购买,在结婚内偿还,未偿还的贷款作为该所有权人的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偿还的部分及其附加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无论如何,住房所有权都必须以最后的所有权登记为基准。因此,在婚前财产公证和房地产证明书上签名时,各方面可以签署协议,明确财产权份额和分割方式等,避免矛盾。

我国新《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生存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与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获得的财产,约定归对方所有,夫面有外债。第三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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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有两点需要注意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生存期间获得。夫妻关系生存期是指从夫妻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夫妻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获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的获得,不仅仅是财产的实际获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具体财产的取得有时同步,有时相继发生。因此,分割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是获得该财产所有权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体获得的财产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财产权利,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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