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应该按照遗嘱还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继承应该按照遗嘱还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继承的开始是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基础的,但由于不同的继承涉及不同继承人的利益,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争议。继承应该按照遗嘱还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哪个优先?你会按照继承的顺序继承吗?接下来,郑州继承房产纠纷律师总结相关知识。

第一、立了遗嘱,按继承顺序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立法原则,继承以意思自治原则为基础,受被继承人对继承的独立处理。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对其继承的处理没有遗嘱时,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继承形式。

所以立遗嘱时,以遗嘱为准,按照遗嘱进行继承,而不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

第二,遗嘱的形式。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经公证的遗嘱由遗嘱人通过公证处办理,自拟的遗嘱由遗嘱人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应当代表遗嘱人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由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制作口头遗嘱,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三,立遗嘱。

遗嘱必须由有遗嘱能力的人立,符合法定条件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成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在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之前,至少要有两名非受益人作为证人。一般来说,这两个证人中的一个将由协助立遗嘱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个将由上述律师邀请(通常由邻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担任)

继承应该按照遗嘱还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当然,答案是否定的,否则立遗嘱有什么意义?遗嘱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自己财产的民事行为。我们国家的法律尊重每个人的自主意志。所以,如果有遗嘱,就不必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郑州继承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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