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交易很多。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买卖房屋,委托他人签订委托合同。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是怎样的?锦盾郑州房产纠纷律师解析:

1.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民法典》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公证的程序,而《公证法》规定,委托他人买卖房屋进行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出具公证书,然后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公证,申请时提供公证书等材料。

我国公证法

第25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户籍所在地、常住地、行为发生地或事实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公证。

申请与房地产有关的公证,应向房地产所在地公证处提交的预付款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

第26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证,但除遗嘱、生存关系、收养关系外,应自行公证。

第27条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向公证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提供真实、合法、充足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足,公证处可要求补办。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必须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记录通知内容。

二、房屋买卖中的注意事项。

1、最重要的要看两个证件,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著。要看清楚你提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在预售范围内,才能保证以后顺利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和开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及房产证不到位或延期的违约责任。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自房屋交付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后60日内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交其提供的房屋权属登记资料;第二期30日内,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需要注意的是,新建商品房必须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才能交付使用。没有《住宅交付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商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是怎样的?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房屋买卖委托的公证流程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房屋买卖委托如果经过公证,公证程序是出具委托收据,然后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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